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21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88257539
通讯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邮 编:2258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00吨电工绝缘材料项目 |
柳堡镇工业集中区艳阳大道 |
江苏练塘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苏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817万元,占地面积1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60平方米,行业类别C4190。 |
我局于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8日在宝应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柳堡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执行柳堡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循环冷却水作为清下水定期排入雨水管网。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3、工程设计中,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搅拌合成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其他行业表2中二级标准及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切实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规范化处置。施工期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原则禁止夜间施工,如确因工程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须提前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7、本项目以全厂车间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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