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09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2018年12月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1 | 2 |
项目名称 | 物料货场环保封闭式改造、L3线2台直径4.2×11.5米矿渣磨进行技术升级和性能改造项目 | 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台市梁垛镇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纬六路15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宏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在拟定地点(东台市梁垛镇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建设物料货场环保封闭式改造、L3线2台直径4.2×11.5米矿渣磨进行技术升级和性能改造项目。项目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万元)。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本次环评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含7个新建储库)不得位于通榆河(东台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一级管控区内,且不新增熟料产能,不突破核定产能。 | 江苏宏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在拟定地点(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纬六路15号)实施建设锅炉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购买生物质气化系统同时将原有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导热油炉改为燃气型导热油炉,投产后年消耗生物质燃料52800吨。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项目不得对外供气、供热及设置燃气存储设备、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项目C厂区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于专用雨水收集池,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后期雨水亦严禁排入通榆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标准后,用于农户肥田,不外排。 3、项目卸料、输送、库存、粉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立磨系统烘干废气收集后经高效布袋除尘器(55套,其中51套依托现有,改造2套,新增2套)处理达标后,分别经对应的排气筒(1-55#)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中标准,排气筒高度须执行GB4915-2013中4.3.3条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还须执行《关于开展全省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的通知》(苏环办[2017]128号)中规定,水泥行业在2019年6月1日前,全省水泥行业实现水泥窑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mg/m3。 项目所有的物料卸料、堆放、输送、粉磨、库存等均须在密闭系统中进行,尽可能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应科学设计,并加强运营维护,确保高效稳定安全。 4、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强化管理,对产生高声源的设备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对邻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根据环评结论,项目须以C厂区、L3厂区及码头分别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有居民须于近期内拆迁到位。梁垛镇政府应强化规划管理,今后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8、加强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9、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并作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前置条件之一。 | 1、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汽化炉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消耗后定期补充,不外排。 2、项目卸料粉尘及上料粉尘经各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外排;②导热油炉燃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58米高排气筒(2#,依托现有)外排。上述废气中:上、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导热油炉燃气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3、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强化管理,对产生高声源的设备须采取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行之有效的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对邻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集尘灰、残留的木醋液及木焦油回用,废渣、收集的烟尘收集后外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根据环评结论,本次技改项目须在热媒站外50米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强化规划管理,今后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7、加强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8、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该公司原所有审批项目请严格按相应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执行,且须执行最新环境管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1、建设单位于2018年10月09日-2018年10月13日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http://dongtai.yancheng.gov.cn/)进行了报告表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行政许可科于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1日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http://dongtai.yancheng.gov.cn/)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1、建设单位于2018年09月28日-2018年10月10日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http://dongtai.yancheng.gov.cn/)进行了报告表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行政许可科于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1日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http://dongtai.yancheng.gov.cn/)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相关部门意见 | 项目编码:物料货场环保封闭式改造项目2018-320981-30-03-625505、L3线2台直径4.2×11.5米矿渣磨进行技术升级和性能改造项目2018-320981-30-03-643561 | 项目编码:2018-320981-28-03-62364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行政许可服务科
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15-85275239
邮 箱:dthbs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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