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植物油生产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经一路**号 |
建设单位: |
**美琳植物油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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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美琳植物油有限公司(原名太阳石(**)植物油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经一路**号,太阳石(**)植物油有限公司植物油生产项目已于****年**月**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字〔****〕***号),并于****年*月**日通过我局环保竣工验收。现该公司在现有工艺、产能均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万元对植物油生产项目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未建,新增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台燃气锅炉替代原有*台燃煤锅炉,并对部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防治措施。生产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等级要求,通过*政污水管网排至**崇杰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所有与污水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构筑物建设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锅炉废气经收集,低氮燃烧器处理,通过*根高度为**米的排气筒排放(P*),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标准:≤**(昼)/**(夜)分贝。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废导热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 (五)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与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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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环境保护局 |
联系电话: |
******** |
传真电话: |
******** |
通讯地址: |
**路**-*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