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19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呼环政批字[2018] 36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呼和浩特华医口腔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华医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呼和浩特华医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华医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租赁万达广场三期6段商业楼1层、2层、4层及负1层,总建筑面积为4017.33m2。项目主要建设儿童牙科室、VIP牙科诊室、正畸诊室、口腔外科、颌面外科、病房、前台导医和候诊区等,并配套建设消毒系统、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4.17%。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冬季供暖由市政统一供给;污水处理设施池体须加盖封闭,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相关的坑、池、管网等须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并规范排污口、取样口,设置在线监控设备与我局联网。
3、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废管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废活性碳纤维、过期药品、污水处理设备更换的滤料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装入专用容器内,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须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地面须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
5、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
6、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我局委托赛罕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18年7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赛罕区环保局,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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