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12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一、 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淮北安兴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以东、南黎路以南新建隋唐运河古镇?运河古镇项目。该项目西侧为淮海食品科技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北侧为洪河,东侧为栖凤路、隔路为加气站,南侧为淮海路。项目总投资70176.2万元,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0.087%。规划占地面积72605.56m2,建筑面积50563.61m2(地上建筑面积42819.89m2,地下建筑面积7743.72 m2)。规划餐饮建筑面积4086.24m2,商业建筑面积32414.06m2,机动车泊位433个。主体为地上二层,局部三层,并有局部地下一层车库。该项目为未批先建,相山区环保局于2016年7月5日出具了《关于隋唐运河古镇?运河古镇项目的情况说明》,限期整改。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符合相山区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按报告表中规模、位置、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二、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a) 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加强产噪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要求。
b) 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水治理方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污水管网,确保出水浓度满足淮北市排水公司接管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COD:3.915吨/年,氨氮:0.392吨/年)后排放,规范化设置总排口。
c) 项目投入使用后,加强小区的车辆限速及洒水抑尘工作,取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优选低噪设备,对噪声源采纳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建议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场界噪声保证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区域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d)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提出的建议,确保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三、 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四、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五、 请相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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