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洪川镇天池南街**号
***环境保护局
****年*-*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 ***青杠坪机砖厂年产****万空心砖技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洪环建【****】**号 | ****年*月*日 | 年产****万空心砖技改项目变更 | ***青杠坪机砖厂 | ***洪川镇前锋村五组 |
* | ***洪川镇筑祥机砖厂节能隧道窑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洪环建【****】**号 | ****年*月**日 | 节能隧道窑改建项目 | ***洪川镇筑祥机砖厂 | ***祝山村**组 |
* | ***创大装饰板厂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洪环建【****】**号 | ****年*月**日 | 木材加工项目 | ***创大装饰板厂 | ***将军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