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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霞浦县民族中学迁建、滨海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9年12月13日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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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交通运输 行业类别 国道
项目详情
  • 关于霞浦县民族中学迁建、滨海学校(小学部)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霞浦县民族中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县民族中学迁建、滨海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霞民中〔2019〕6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办学条件,提供良好的就学环境,原则同意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的霞浦县民族中学迁建、滨海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霞浦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位于霞浦县县城西侧,山河路以南,三角洲花苑以西;霞浦县滨海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位于霞浦县滨海新区福宁组团。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霞浦县民资中学迁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72273平方米(折合108.41亩),总建筑面积553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9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办公楼、合班教室、体育馆、学生宿舍、教室宿舍、食堂、田径场及道路与绿化工程等校区公共配套工程;学校规划办学规模60个班,其中少数民族班级24个班,学生人数3000人。

    霞浦县滨海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511.53平方米(合48.67亩),其中代征市政道路用地面积2348.00平方米(合3.52亩),校园实际用地面积30163.53平方米(合45.25亩),总建筑面积27964.0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4924.00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304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综合行政楼、多功能厅、体育馆、地下室、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及道路与绿化工程等校区公共配套工程;学校规划办学规模36个班,学生人数1620人。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43815.2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四、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

    五、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该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严格落实风险化解措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六、项目招标内容: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应当报我局核准。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霞浦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霞自然资[2019]预39号)、县住建局关于霞浦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9212018082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霞浦县滨海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用地和选址意见(选字第350921201900104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意见。

    八、请你单位根据本文件,抓紧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书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并按基建程序办理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九、原霞发改审批〔2019〕71号、霞发改审批〔2019〕77号文件即日起废止。

    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长、分管副县长、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教育局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霞浦县民族中学迁建、滨海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霞浦县民族中学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阳光平台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

    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决定说明: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应当报我局核准。

     

    (核准机关盖章)

    2019年9月17日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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