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21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巴中经济开发区西锦苑后缘边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8651049 15528665522
传 真:0827-8651049
通讯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06办公室(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巴中经济开发区西锦苑边坡建设项目 |
巴中经济开发区 |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对西锦苑后缘边坡进行整治,采用挡土墙+放坡+截水沟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同时建设挡土墙、坡面治理、安全护栏、截水沟、排水沟、沉沙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3%。 |
1、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主要运输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冲洗平台和沉淀池,用水清洗轮胎;禁止在大风天内进行渣土堆放作业。 2、废水污染防治:砂石料部分废水澄清后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机械保养冲洗废水、含油污水经隔油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擅自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施工期产生弃土运往政府指定的弃土场;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因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等集中堆放,并定时清运到指定场地。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将施工主入口设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同时项目应选择合理的交通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城市交通主干道,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以减少运输噪声对运输线路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如因特殊工艺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向周围群众公告后,方可实施;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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