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27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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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70台自动化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 |
慈溪市横河镇孙家境村沿山线 |
慈溪市富力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本项目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生产,主要工艺为喷漆和机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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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处理,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必须纳管,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加强焊接车间、打磨车间通排风;要求刷漆、喷漆和晾干均在喷涂房内进行,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气收集效率,刷漆、喷漆和晾干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根据《环评报告表》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4、厂区必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环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水性漆渣、漆桶、废过滤棉、喷淋废水和废活性炭等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要求加以管理和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鉴定后按规定加以管理和处置。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水池,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慈溪市环保局浒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4-63993126
通讯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路87号2楼223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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