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3月28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批准建设的金寨县吴家店镇人民政府吴家店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吴家店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金寨县吴家店镇
建设单位:金寨县吴家店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金寨县吴家店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主要实施内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2座人工湿地处理中心和2座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290t/d,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约5104.5m;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生态拦截沟渠900m,安装太阳能杀虫灯10个;水源地保护规范化管理工程设立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4个交通警示牌和1个保护区宣传牌。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人民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外环境。加强污水处理站和管网沿线生态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工程措施。施工期应建设集水池、沉砂池、截流沟等设施,采用覆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应采取封闭围挡、堆场遮盖、密封运输、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以及使用商砼、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作业等措施减少工程扬尘污染。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施工期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场界要求。午间(12点至14点)和夜间(22点至凌晨6点)不得从事高噪声作业,确因生产工艺或其它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由住建部门出具证明,提前2日公告附近单位和居民,并报环保部门备案。运营期污水处理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隔声、减震措施,确保站区边界噪声达标。建筑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场所。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编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避免和减小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按要求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及标志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564-7066619
通讯地址:金寨县吴家店镇新城区金寨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237300
金寨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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