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公开之日算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6-3555640
通讯地址: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
邮 编:12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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