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发改核准〔2018〕7号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石马站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报来110千伏石马站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减轻石马站现有主变的供电压力,提高石马站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同意建设110千伏石马站扩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0111-44-02-809131)。 项目单位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白云区华南快速与县道?X264?夏花一路交叉路口。 三、项目新增变电容量63万千伏安,110千伏出线1回,10千伏出线16回,无功补偿2×6000千乏。主变压器为低噪声三相双卷油浸自冷(加风扇)有载调压变压器;110?千伏配电装置选用户外常规设备;10kV配电装置选用具有“五防”功能的移开式金属封闭高压真空开关柜;变电站用地面积为2906平方米,本期为扩建项目,无征地,无新建建筑。 四、项目总投资为1786.1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35.8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自筹,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电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单位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当落实有效的防电磁环境污染和防无线电干扰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变电电磁环境因子对周围环境及公众的影响。同时,要合理布局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用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等。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103号)、关于重新办理110kV石马站扩建工程线路路径方案审查的复函(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3708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建证〔2008〕326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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