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07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蚌环许〔2018〕3号
固镇恒升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固镇恒升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固镇巨龙50MV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项目代码为2017-340323-44-02-009574。根据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和固镇县环保局初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本项目位于蚌埠市固镇县任桥镇、仲兴乡,拟装25台单机容量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电机组及干式箱变、集电线路、道路工程等, 升压站、送出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工程总投资约4.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37.6万元。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同时,你公司应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控制风电机组等与环境敏感点之间的距离,避免光影、噪声、电磁辐射等对其产生的影响。场内道路宽度以满足工程建设和后期检修需要为标准。
2、综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保护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集电线路敷设方案,原则上应尽量采用地埋电缆并沿场内道路埋设,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合理组织施工,缩小施工活动的环境影响范围。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等应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布设,不得影响周边水体和植被保护。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油污等应专门妥善收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做到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和噪声污染,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减缓环境影响程度,不得扰民。
4、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优化施工设计,建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冲洗机械车辆或洒水抑尘,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农肥,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镇污水管网,进入任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设置移动性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且不得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功能。项目运行后开展噪声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防止扰民。
6、强化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做好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和调配,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检修结束后收集的废油直接由检修车运出场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及废手套集中收集后委托任桥镇环卫部门处理。
7、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土地等的扰动,及时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一旦发现野生保护动植物或有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及时报告当地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避让或保护措施。设立鸟类观测站,考虑风机叶片采用警示色以减少鸟类撞机和撞线风险;运营期如发现鸟类撞击风机现象,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救助、生态补偿等措施,尽量减少其影响程度。
8、占用林业用地,须按林业部门要求办理征占林地报批手续,方可使用。
三、《报告书》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请固镇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3MA2N52EQ6A)
2018年1月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2-4125156(传真)
通讯地址: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蚌埠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为您推荐 安徽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