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3月09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2日我局拟对12t/h锅炉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唐建军
联系电话:0830-4280630
通讯地址:泸州市纳溪区百梯巷25号
邮 编:646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12t/h锅炉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三江村七社 |
建设单位 | 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三江村七社(泸州化工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依托现有锅炉房进行生产,淘汰原有两台锅炉(4t/h及6t/h)改为12t/h锅炉,新增一台12t/h锅炉配及相关环保设备,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本项目总投资390万元,环保投资1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9.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治理及排放: 一、废气 在施工期对锅炉房周围进行围挡,注意防尘洒水,通过周围的绿化进行降尘处理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利用厂区现有的排水设施排入厂区内已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外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工序,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严格控制各种强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原设备拆除固废、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治理及排放: 一、废气 (1)煤破碎粉尘 本项目原煤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煤传送粉尘要求对传送带进行封闭设计。粉仓呼吸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入15m排气筒(与煤破碎粉尘共用一根排气筒)高空排放。 (2)燃烧废气 本项目燃烧废气烟尘、SO2、NOx。其中烟尘排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排放,SO2经XL-型旋流式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排放,NOx经SNCR脱硝技术(即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排放。 (3)原煤及煤渣堆场 堆场封闭设计,且对堆场地面进行硬化。 二、废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拟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污污分流”制度。脱硫系统补充用水经经废碱水中和后的废水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 三、噪声 经过厂房的自然隔声和距离衰减,确保本项目生产时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除尘灰、粉煤灰炉渣外售水泥厂。废含油棉纱,沾染的机油采用抹布擦拭,此类固废属于《国家危险废物》2016版中豁免管理清单中900-041-49类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为豁免条件,统一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机油机械维修和拆解时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2017年12月18日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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