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31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治理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治理分公司神府**石圪台浅埋老采空区塌陷隐患治理示范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审查并结合***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报告(榆环评函〔****〕***号),现批复如下:
一、****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治理分公司神府**石圪台浅埋老采空区塌陷隐患治理示范点项目位于***大柳塔镇石圪台村。项目采用“表土剥离-岩土剥挖-回收残煤-回填整平-复垦绿化”工艺,采取边剥挖边复垦边治理的方式,治理过程主要分为岩土剥采、残煤回收、治理区复垦及管护阶段。治理区总面积**.**公顷,其中治理区面积为**.**公顷,外排土场位于治理区东北侧,占地面积**公顷,项目同时可回收残煤***.**万吨。治理项目结束后最终达到土地复垦率***%、扰动土地整治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二、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号)文件精神以及***环境保护局《关于***第三批综合治理项目审核的函》(榆政环函[****]***号)文件、***采煤沉陷区和火烧隐患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年第**次会议纪要的相关要求,***政府神政发(****)*号文件要求项目尽快完善环评手续。
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全过程实施环境监理,监理单位需定期向我局报告监理情况和工程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遵循分区治理、逐步推进的原则,严禁大面积开挖对地表的扰动,项目四个工作面共划分为**个区块,确保治理一块、恢复一块。
(二)治理工程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治理范围坐标开展改造,不得越界超期进行。
(三)治理单位需在治理区各分区工作面、外排土场、残煤洗选场、储煤场分别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覆盖整个治理区,并与我局监控平台联网,实现实时监控。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项目办公生活区用电供热,排土场定期碾压及时表土复垦并采取洒水措施,治理区配置洒水车洒水抑尘,露天爆破前对预爆区进行洒水预湿。治理区道路砂石硬化,加强维护、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残煤洗选厂、储煤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储煤场通过篷布遮盖、洒水喷雾降尘。洗煤厂车间密闭,破碎和筛分设施密闭并设喷雾洒水装置,输煤廊道密闭。
(五)针对治理区的水文地质特点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消除水污染隐患。矿坑涌水和雨水,由移动泵站从坑底集水池将其输送到治理区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治理区洒水降尘、排土场绿化、道路洒水等,不得外排。办公生活区设卫生防渗旱厕,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残煤洗选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治理坑底集水池、各沉淀池、洗煤车间(含浓缩池)底部做防渗处理。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机制,在治理区地下水流场下游设置污染源监测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首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各高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压路机、装载机、自卸卡车等车辆管理与维护,配套建设车辆限速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七)首采区剥离岩土排入外排土场,煤矸石、煤泥等固废优先外售综合利用,利用不畅用于治理过程中的填沟造地,规范建设其暂存场所;生活垃圾集中规范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
(八)生态恢复实施源头严守、分段治理、分段生态恢复的工艺路线,实现剥挖残煤与造地同时进行,破坏与复垦同时进行,减少治理区土地处于破坏状态的时间,加快土地复垦进度;裸露地段压实平整、苫盖或播撒草籽等临时植被恢复措施;基岩边坡采用坡面素喷,回填黄土台阶在坡脚设置重力式挡土墙,坡面采用人字形格沟护坡,并做坡面绿化;剥离表土单独存放,堆放处采用粘布遮盖或撒种绿化,复垦土源来自治理区的表土层,覆土厚度不低于*米;剥挖期结束后,治理区和外排土场进行覆土复垦和植物恢复措施,使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或改良。治理完成后,拆除工业场地洗煤车间、筛分设施、储煤场等临时设施并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项目生态恢复措施实现复垦林地***.*亩、牧草地***.*亩,治理完成后进行验收。
(九)治理期内按照环境监测内容及计划开展生态恢复、地下水环境、噪声环境、环境空地的监测,定期向我局上报监测结果。
(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管理意识,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演练;矿坑涌水沉淀池规模由设计单位按规范最终确定,确保任何情况下废水不外排。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环境保护局(**街**巷一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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