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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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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输送设备及配件、滚筒、升降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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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周铁镇竺西工业集中区兴达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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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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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兴市周铁镇竺西工业集中区兴达路1号原有车间内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40万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1-1、1-2一致,在保持原生产工艺不变的前提下,仅增加原委外处理的喷漆、喷塑工艺用设备进行生产,建成后保持原产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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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建设与管理过程中,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气处置装置用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职工,原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项目应按《报告表》要求,不得进行各类化学表面处理工序(包括酸洗、磷化、电镀、热处理等)。
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部采用电能作为热源,对各工序产生的废气要落实有效的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处理设施的吸附效率、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不得通过加大通风量稀释排放),同时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要加强管理。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14)表2、表5中标准。
三、生产设施要合理布局、采取减振、车间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四、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渣等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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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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