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珠金发改投〔2024〕47号
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金湾区半导体产业园路网建设第二批道路工程(金城北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406-440404-04-01-434662)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南拓片区,金城北路起于现状规划二路,中间经金河路、联湖路、联景路,终点接呈祥路,长1390.354米,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9557.2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329.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43.51万元,预备费398.65万元,征收国有农场费1009.64万元,电力通讯管线迁改费176.00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关于金湾区半导体产业园路网建设第二批道路工程(金城北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4〕40号);
(二)《关于金湾区半导体产业园路网建设第二批道路工程(金城北路)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
(三)《关于金湾区半导体产业园路网建设第二批道路工程(金城北路)用地预审的复函》(珠自然资金函〔2024〕1678号);
(四)《关于金湾区半导体产业园路网建设第二批道路工程(金城北路)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的审查意见》;
(五)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