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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成都路地块南侧、沈阳路东侧、规划二十米路北侧地块A区域(体育场馆用地A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5年07月14日 河南省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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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所属地区 河南省南阳市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开工时间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竣工时间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资金来源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资金到位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预算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方式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路地块南侧、**路东侧、规划二十米**侧地块A区域(体育场馆用地A区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洁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天 公示时间 ****-**-** **:** 至 ****-**-** **:**
    行政区划 ***-***-*** 地块面积(m*) *****.**
    地块规划用途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体育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路地块南侧、**路东侧、规划二十米**侧
    经度 ***.****** 纬度 **.******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 至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洁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赵龙 单位联系电话 ***********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赵龙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李纯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大道
    报告主要结论

    通过调查,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的工作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以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路地块南侧、**路东侧、规划二十米**侧地块A区域(体育场馆用地A区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洁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天
    公示时间 ****-**-** **:** 至 ****-**-** **:**
    行政区划 ***-***-***
    地块面积(m*) *****.**
    工业活动历史
    地块规划用途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体育用地
    经度 ***.******
    纬度 **.******
    地块详细地址 *****路地块南侧、**路东侧、规划二十米**侧
    调查起止时间 ****-**-** 至 ****-**-**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洁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赵龙
    联系人电话:***********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赵龙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李纯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大道

    公示主要结论

    通过调查,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的工作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以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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