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22日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平发改审[2018]135号
关于2018年人居环境改善
108国道城区车损林木修复及景点增靓绿化提质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平遥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2018年人居环境改善108国道城区车损林木修复及景点增靓绿化提质项目的立项申请、实施方案及附件收悉。为改善人居环境,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8年人居环境改善108国道城区车损林木修复及景点增靓绿化提质项目。
二、建设地址:平遥县108国道洪善、南政、古陶乡镇境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基建工程。需铺设路牙石4025.5米,切割水泥面76米,设置景石6块。
2、土方工程。挖填及清运土方435.08立方米。
3、苗木栽植及养护。铺设草坪1280平米,栽植垂柳、国槐、金枝槐、龙抓槐、栾树、海棠、白皮松、华北卫矛球、胶东卫矛球、金叶华北卫矛球、女贞球、西府海棠、榆叶梅、太阳李大小乔木、花灌木623株,栽植绿篱0.582万平米。旧树养护1980株。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71.548万元,由上级财政及县财政解决。
五、 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建设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和环保要求,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项目建设全过程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合理施工,确保节能措施的同步实施。
接文后,请据此办理相关事宜。
项目代码:2018-140728-02-01-016770
附件:平遥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135.2018年人居环境改善108国道城区车损林木修复及景点增靓绿化提质项目.xls
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日
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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