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24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一、公示期:2018年7月22日至2018年7月26日。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张怀基 陈美环
四、电话:0831-6200766
五、地址: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5楼
7月2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宜宾县精神病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 | 宜宾县普安镇 | 宜宾县精神病医院 | 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占地面积4905.60平方米,总投资2800万,总建筑面积7136.67㎡,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905.18㎡。设置精神病专科病人床位数为99床,配套设置有食堂、餐厅、活动室、办公室、布草间等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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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1)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依托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营运期:主要为雨水、医疗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普安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金沙江。 (2)废气: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必须七不准”。营运期:主要为浑浊空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厨房油烟等,采取定期消毒、加强通风和绿化、安装油烟净化器等措施。 (3)固废:施工期:建筑废物分类回收,建筑垃圾定时清运至专用堆放场,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4)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机械噪声和施工噪声,合理进行平面布局、安排工序,严控作业时间。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和生活噪声。采用低噪设备、基座减震、安装中空玻璃等降噪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1)县发展部门同意项目立项的批复;(2)县卫生局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县住建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红线图和选址意见书;(4)县国土部门出具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说明;(5)县卫计部门同意新修项目的批复。 |
项目报批本全本请参考以下链接:
1. http://bbs.ybvv.com/thread-143627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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