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26日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我局受理了广西东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的东兴市东旭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东兴市跨境边境合作区B-04-08#地块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江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1年1月19日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护局受理情况》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链接。 四、建设单位承诺文件和相关部门意见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项目备案证明 3.营业执照 4.厂房租赁协议 五、公示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0-7664665,通讯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大楼10楼1006室,邮编:538100。 六、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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