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基坑排水、泥浆水、砼养护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临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车辆运输扬尘及施工场地扬尘,通过加强管理,设置施工围栏;洒水抑尘;集中堆放渣土,采用覆盖措施;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防止跑冒滴漏;合理选定堆场位置,远离敏感点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尾气,通过做好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管理和保养维护;做好道路车辆疏导工作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对主线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包括:先期在施工区域靠近敏感点的一侧设置隔声围挡;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设备运行;在敏感点附近设限速标志等,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有限,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5.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6.生态保护措施。严格划定土方界限,不得随意超界限施工、扩大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临时占地施工前剥离表土并暂存;道路绿化工程应与道路施工同时进行, 施工一段绿化一段;严格控制项目施工占地范围,严禁超出项目用地界限施工,禁止施工机械占压用地范围以外的植被;深挖高填路段,裸露面较大的,应及时在边坡植草防护。
运营期: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后,抽排至吉水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赣江。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停车场设置为一个开阔的空间,由于汽车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能够及时扩散,不会造成停车场内污染物的累积,通过在停车场通过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缩短怠速行驶时间,减少尾气排放,并在场地大面积绿化,对环境影响较小。在垃圾的收集、运输过程中,部分易腐败的有机垃圾由于其分解会发出异味,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恶臭,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垃圾产生后要合理处置,不能随意倾倒或简单堆放;垃圾箱及垃圾收集点要做好防淋、防渗措施,防止垃圾渗沥液污染地下水体。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用密封垃圾清运车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减少垃圾在项目区的停留时间。夏季准备灭蝇、灭蛆杀虫剂及垃圾除臭剂,抑制或减少蝇、蛆的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措施,再经绿化、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后,声环境整体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临道路部分满足4类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5、生态影响分析:主要表现在永久占地对生态的影响:项目用地比例极小,不会造成沿线植被类型分布状况和植物群落结构的改变;评价范围内动物中无国家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对于生长环境要求较低,对人为影响适应性较强,项目建设并未对其栖息环境造成较大改变,不会干扰其正常生活,仍能继续在沿线地区生存下来;运营期加强内湖两侧绿化,能有效改善项目区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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