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东旱门路***号地块补办已建工业用房项目,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现将方案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间向规划部门来电或来函。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请在公告期间或在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注:(*)来信地址:***规划局(****兰**路***号)信访办公室收,邮编:******;
(*)听证申请、反馈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