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切换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招标网 > 2019年11月29日 > 审批项目 >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平市金田禾益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平市金田禾益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

2019年11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633-1888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9日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交通运输 行业类别 国道
项目详情
  • 广西海燃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桂平市金田禾益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桂平市金田禾益加油站建设项目经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450881-52-03-037487)》登记备案。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为:建设年销售1000吨汽、柴油加油站一座,购置油罐4只、加油机4台,建设加油站棚800平方米,营业室及宿舍2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0.1亿元。项目用地位于桂平市金田镇,该项目用地列入《桂平市金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5年调整)》重点项目建设清单,不占用基本农田。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为0.1426公顷,其中农用地0.1380公顷(耕地0.1362公顷),建设用地0.0046公顷。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用地规模基本合理。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2014〕8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概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于属《划拨用地目录》内项目的方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其他项目应以有偿方式供地。

    五、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六、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此批复文件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工程参考
相关设备参考
相关服务参考
相关材料参考

为您推荐 广西壮族自治区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

加载中...

广告

加载中...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