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6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温州市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龟湖街坊(涉河工程-桥梁)建设项目(临时围堰、桩基施工平台、平台支架)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龟河
3、工程内容:因工程需要,在龟河搭建1#桥围堰、2#桥围堰、3#桥围堰,1#桥桩基施工平台、2#桥桩基施工平台;2#桥平台支架,3#桥平台支架。
4、占用水域面积:1#桥围堰91m2,2#桥围堰280m2,3#桥围堰98m2;1#桥桩基施工平台265m2,2#桥桩基施工平台812m2;2#桥平台支架640m2,3#桥平台支架220m2。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定期对施工范围上下游一定范围的河道进行疏浚,尤其是钢柱部位,容易附挂河道杂物造成河道堵塞;定时对河道状况进行监测,尤其是加强雨期来临前后的监测,有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6、占用水域时间:临时围堰自审批之日起至2022.4.20;1#桥桩基施工平台自审批之日起-2022.3.15,2#桥桩基施工平台2022.2.15-2022.4.15;2#桥平台支架2022.5.1-2022.9.1,3#桥平台支架2022.7.1-2022.10.1。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二楼(区农业农村局窗口)。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