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对*总工会地块整体改造项目核准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旧城改造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的预审意见及专家评估意见,同意建设*总工会地块整体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于站江路以西,胜利西路以北,林荫西路以南,占地面积**.**亩(*****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沿街商业及办公用房,以及商业及办公用房上面的*栋住宅建筑,同时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区内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贷款及自筹。
五、鉴于该项目含有大量拆迁返还的办公用房,且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以及结构设计非常复杂,接到本核准文件后,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组织审查。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年,自发布之日起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