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30日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9年7月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德惠市强达板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万宝镇万宝村二社 |
德惠市强达板材加工厂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德惠市万宝镇万宝村二社(详见报告表)。项目占地面积为11500㎡,总建筑面积4900㎡,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实木颗粒板3.2万m³,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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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治扬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妥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 (二)营运期: 1、废水:生活废水排入企业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2、废气:①甲醛,生产过程对产生甲醛的工序采用集气装置收集,收集的甲醛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②工艺粉尘,本项目在粉碎、砂光等过程中会产生木屑等工艺粉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在经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③锅炉烟气,本项目冬季供暖采用一台2t/h生物质锅炉,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减震垫、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须妥善处置好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②锅炉灰渣和除尘灰用作周边农田肥料;③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外售;④废胶水桶交由厂家回收,签订回收协议;⑤废活性炭,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活性炭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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