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6月28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济宁市环保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683、2363820(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济宁市公路管理局济宁西浦路崇文大道至临菏路段改建工程项目 | 高新区、北湖新区 | 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 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53067.9558万元,环保投资额为500万元,该项目为路段改建工程,涉及高新区、北湖新区两个县市区。路线起自高新区卓家村西浦路与崇文大道交叉口,自起点沿西浦路,经娄庄西向南布线,沿老路加宽改建,在苗营与诗仙路交叉,于南贯集南下穿兖矿生产铁路,继续沿老路加宽改建至S319交叉处,于后袁庄东向南新建,经前袁庄东、郑庄西向南布线,于粟河崖南接临菏路,到达终点,路线长度14.881公里。其中改建段8.53公里,新建段6.351公里;路基土石方738.115千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112.55百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327.38千平方米;涵洞37道;分离立交1处(利用铁路桥1处),平面交叉14处(二级及以上平面图交叉6处);永久占地62.3894公顷。 | 一、施工期应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施工场地,建立临时声障减少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采取围护、洒水防尘措施,减轻扬尘污染;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田堆肥,不外排。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二、妥善处理处置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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