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09日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湖南华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协作路建设的“阳光金苑”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0日(7天)
二、公示内容
依据审批的规划,阳光金苑小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现状两栋老建筑物应进行拆除,但由于两栋住宅楼住户尚未安置到位,目前两住宅楼暂无法拆除,开发商承诺待两住宅楼住户安置到位后及时拆除两栋建筑。鉴于该小区已竣工多年,为确保小区业主能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我局拟按小区现状予以规划核实,现予以公示征求小区业主意见。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http://zygh.czs.gov.cn
2.现场公示:阳光金苑项目内及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逾期不反映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实名留言栏留言:http://zygh.czs.gov.cn(注:请留联系方式)
2.信件可寄往“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阳光金苑项目公示意见”字样。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362262
附:关于“阳光金苑”项目先进行规划验收后拆除18户拆迁户建筑物会议纪要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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