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18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枞阳县前进货物装卸有限公司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环境保护局拟批准《枞阳县前进货物装卸有限公司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623211828 | 传真: | 05623211828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镇渡江北路 | 邮编: | 246701 |
项目名称: | 枞阳县前进货物装卸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 ||
建设地点: | 枞阳县藕山镇白荡湖村 | ||
建设单位: | 枞阳县前进货物装卸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枞阳县藕山镇白荡湖村。项目总投资2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5万元。项目码头工程岸线长100米,建有1个500吨级泊位,主要运输黄沙、建筑石子等散货装卸转运业务,不运输矿石、危险品等货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污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码头平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回用;项目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并统一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码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吸走处理,项目不设置入长江排污口。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铜陵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货物装卸皮带运输机进行全封闭,上料点和下料点须配备喷水雾降尘装置,装船机导料槽内设置洒水抑尘装置;降低落料高度,码头前沿带式输送机进行密闭;加强项目区绿化、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项目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船舶生活垃圾、陆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冲洗水沉淀池污泥经自然干化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柴油及各种废油,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场所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理处置,危废暂存场所须做好防渗、防雨淋等措施。 (5)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港区船舶调度和装船作业管理,加强职工环保意识培训,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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