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02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大恩建材有限公司年产**万吨水稳材料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人:朱嵬
****年*月**日
项目名称:年产**万吨水稳材料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恩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照镇卜林村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m*(约合**.*亩),**加工厂房****m*、生活及其他辅助用房***m*,总面积****m*。购置水稳材料拌合站整套设备、给料机及运输车辆等;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围墙、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绿化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万吨水稳材料。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沉淀时间大于**h,沉淀后,可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底泥定期清捞外运综合利用。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绿化及厂区、道路泼洒抑尘。
(*)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少量食堂油烟。粉尘来源为输送、计量、投料、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散装水泥车放空口产生的粉尘和筒库呼吸孔粉尘。
项目筒仓顶部自带*台袋式除尘器,筒仓产生的粉尘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企业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
经预测有组织排放的粉尘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外浓度最高点≤*.*mg/m*。
本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m,根据调查,项目区厂界外**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故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符合要求。因此,在落实各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噪声
本项目通过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较大的设备安装消声器等;合理布局,对使用高噪声设备的工位单独设置隔声室,尽量布置在场地中央,厂房使用双层玻璃隔声窗等。
经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车间噪声经建筑物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即(昼间≤**dB(A),夜间≤**dB(A))。
(*)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淀所得灰渣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通过回用于生产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等方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年*月**日在*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发改委同意了项目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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