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4日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大楼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四号)的规定,现将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大楼项目(一期)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概要
项目名称: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大楼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羊燕岭;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29603.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611.35平方米,参照三级精神病医院标准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新建1#住院楼,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总建筑面积为17853.68平方米,其中地上九层15066.81平方米,地下一层2786.8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7102.88万元。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羊燕岭
联系人:程绍龙
联系电话:13870751446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101室
联系人: 班德华
电话:0592-5996129
邮箱:lb70282@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以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为基础,结合项目特点,通过现状踏勘和调查,结合工程设计和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公告发布单位:赣州市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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