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卷钉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胶北工业聚集区地恩地大道 |
建设单位: |
胶州市宣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9年08月28日
至
2019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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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建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胶北工业聚集区地恩地大道,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东侧为青岛日赢得工贸有限公司;南侧为日门(青岛)建材有限公司;西邻道路,隔路为青岛盛腾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北邻三山路,隔路为青岛三山机电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总占地面积11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2平方米。项目从事钉子制造,主要生产设备有制钉机40台、拉丝机2台、串光机2台、空压机1台。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为盘圆6300吨/年、机油0.3吨/年、拉丝润滑剂3吨/年、木粉0.2吨/年。项目达产后,可年产钢钉6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拉丝机拉丝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二)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等作为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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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82206395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西楼三楼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