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03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8855811、88333787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调查情况 |
1 |
中药液体制剂改建项目 |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西端18号陕西威信制药有限公司现有车间内 |
陕西威信制药有限公司 |
改造现有前处理和提取车间800m2,新增多功能提取及浓缩设备12余台,设中药口服液、合剂与洗剂生产线一条,建成后年水提中药材30吨,灌封口服液300万支,合剂与洗剂20万瓶。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人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员。 |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缺氧+二级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后能够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新增锅炉废气SO2、烟尘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NOX排放浓度满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中的标准要求。含中药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过滤机、泵类、离心机、灌封机、冷却塔、空压机、中央空调等,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于废物回收部门;药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定期拉运,堆肥还田于果林;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调查意见。 |
2 |
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
西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 |
西安增材制造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2万元。本项目选址位于西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内(上林苑七路与毕原三路交汇处)。项目总占地约18664.9平方米,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实验平台建设等。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研发大楼及厂房的建设。项目主要由研发中试平台、公共测试平台、共性服务平台、双创及成果转化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组成。 |
(1)废气:本项目地下停车场设置4个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气口位置远离进气口且距离最近的居民楼间距大于10m。为了减少对周围人群的影响,排气筒应尽量分散设置,同时对排气口作消声以及适当的美化处理。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实验分析产生的实验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过程中以及车辆进出时产生的噪声。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营运期间各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检测不合格样品、废金属屑、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废冷却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样品、废金属屑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冷却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光敏树脂经专门容器暂存后交于专门机构处理。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均可以得到及时的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小。 。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调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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