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09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孝感市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双桥(湖北)有限公司:
报送的年产20万吨液体砂糖和年产20万吨大米深加工系列产品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5-420984-04-01-820679)节能报告收悉。该项目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新建生产线3条,一条为定型包装生产线,一条为年产20万吨液体砂糖生产线,另一条为年产20万吨大米深加工系列产品,产品包括大米糖浆、大米淀粉、蛋白粉,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包括定型包装车间、成品仓库、大米深加工预处理车间、大米深加工包装车间及配套综合楼、宿舍楼。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23]1号)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满足地方“双控”要求,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4年12月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耗折合标准煤当量值9608.89吨标准煤(等价值15022.31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3031.03万千瓦时,年耗热力172308.52吉焦,年耗液化石油气2675 千克,年耗新水99.81万吨。
二、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5日
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