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30日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桂发改投资〔****〕***号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司法警察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立项的函》(桂高法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实际, 同意*******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区域性司法警察训练基地。该基地主要服务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级人民法院以及铁路、海事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实战训练工作。
二、项目名称:*******高级人民法院区域性司法警察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高级人民法院。
四、项目建设地点:***青秀区民族大道***号*******高级人民法院院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学习及训练用房,配套室外道路、绿化、室外水电等工程,以及拆除临时停车棚、拆除地面工程。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万元,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全区法院统筹诉讼费安排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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