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24日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动力厂35吨燃煤锅炉脱硝工程 | |||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 | 20 |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季永新 | ||
那明浩 | |||
40 | 40 | ||
2021-02-15 | |||
新建 | |||
抚顺特殊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35吨燃煤锅炉站房内共有35吨燃煤锅炉两台,原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氮氧化物400mg/m3。通过对原有燃煤锅炉安装高分子脱硝系统设备(每台锅炉配套一套系统)实现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200mg/m3标准。 | |||
有环保措施: 原有35吨燃煤锅炉采取高分子脱硝措施后通过原有排气筒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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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高分子药剂炉内添加使用后产生固体废物随锅炉煤灰渣外排制砖厂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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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设备放置封闭厂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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