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香港西路52号房屋拆除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及概算的函》(南城建函〔2018〕32号)及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政务专报》第42期)、市南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25期)相关要求,原则同意实施香港西路52号房屋拆除工程,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香港西路52号房屋拆除工程。
二、项目编号:2018-370202-47-01-000003。
三、项目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 市南区香港西路52号。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 拆除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筑平均高度13米,层数4层(局部3层),其中砖混结构6400平方米,框架结构3600平方米,部分为彩钢板房。工程内容包括地上建筑物的拆除、垃圾外运、物品清理搬运、场地平整、监控系统安装、苗木迁移等。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198.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4.94万元,其他费用15.5万元,预备费18.05万元。
本项目资金由市土储中心土地收益基金垫付,资金已拨付至市南区政府,由市南区政府据实支付。
七、建设工期:2018年6月30日-2018年8月30日
八、项目应符合土地、规划、环保、工程质量及招投标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项目施工中应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九、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方案及概算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总投资。对于超出概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和内容发生较大改变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