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30日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桂发改电力〔2019〕808号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准220千伏茶花(上思)送变电工程的请示》(桂电计〔2019〕1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防城港市上思县经济发展的用电需求,加强和完善220千伏及110千伏高压电网网架结构,为上思县域的110千伏变电站提供安全可靠的220千伏电源支撑,提高上思县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20千伏茶花(上思)送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为:2017-450000-44-02-014204。
项目单位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港市上思县、防城区和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变电站工程:
建设220千伏茶花(上思)变电站,终期建设3台变压器,容量均为180兆伏安,本期建设1台变压器,容量180兆伏安,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港市上思县。
(二)线路工程:
1.海港~茶花(上思)Ⅰ、Ⅱ回220千伏线路
新建海港~茶花(上思)Ⅰ、Ⅱ回220千伏线路,新建的线路段分别为海港站、茶花站出线接至已建成并降压至110千伏运行的防城~渠丁线路(以下简称“防渠线”),新建线路总长度约24.3千米。新建线路在钦州市钦北区、钦南区内总长度约5千米,其余19.3千米位于防城港市上思县、防城区。
2.海港~琴中和海港~黄桥双回220千伏线路改造
对海港站220千伏间隔调整后,需对海港站至琴中站、黄桥站的出线在海港站出口段进行改造,地点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
3.茶花~渠丁和茶花~华润110千伏线路
原110千伏防城~渠丁和高沙~华润水泥线路从其220千伏与110千伏的分界点改接入茶花站的110千伏线路,形成茶花~渠丁和茶花~华润110千伏线路,按110千伏线路双回路同塔架设,改造线路长度约0.3千米,地点位于防城港市上思县。
(三)变电站间隔工程:
500千伏海港变电站在站内新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地点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
四、本工程项目总投资17709万元,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措,其中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从自有资金出资解决,其余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六、请项目业主按照本批复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送我委及有关单位备案。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防城港市茶花(上思)变电站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批复》(防自然资预审〔2019〕5号)、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220千伏上思变电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50621201400005)、《上思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20千伏茶花(上思)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的函》、《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海港~上思Ⅰ、Ⅱ回22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海港~上思Ⅰ、Ⅱ回22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调整后的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钦市国土资函〔2011〕611号)、《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再次征求海港~上思Ⅰ、Ⅱ回22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北政函〔2011〕129号)、《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征求海港~上思Ⅰ、Ⅱ回22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钦南政函〔2012〕3号)。因部分支持性文件取得时间较早,请项目业主在开工前进一步核实现场条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220千伏茶花(上思)送变电工程项目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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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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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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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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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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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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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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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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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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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说明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17709万元,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材料及设备等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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