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食品加工 建设 |
建设地点: |
黄岛区泊里镇前红石村 |
建设单位: |
青岛田中园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8年05月24日
至
2018年05月31日
|
项目概况: |
一、该项目位于黄岛区泊里镇前红石村,项目在厂区原有3#、5#车间内扩建安装3条乌冬面生产线,扩建完成后年产乌冬面500t。并将原有1#、2#车间内产能500t/a的鱿鱼丝生产线搬迁至4#车间,搬迁后生产工艺、年产量均不改变。 主要设备:筛面机3台、和面机3台、面带成型机2台、煮面机3台、单冻机1台、杀菌机1台、自动称重机1台、脱筐机1台、自动包装机2台、冷却机1台、金属探测仪1台、1台2t/h的轻质柴油锅炉。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产中和面用水全部进入原料中,煮面用水及面条冷却水经排水管道排至滤筒(滤筒内定期添加淀粉分解酶,无需更换)过滤后循环回流至煮面锅重复使用;设备及地面冲洗水、锅炉排污水全部进入厂区原有污水站处理,处理后的回用于锅炉补充;污水站反渗透系统产生的浓水在污水站内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肥田。 (二)规范设置排污口,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监测孔和监测平台,并设置环保图形标志。 轻柴油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三)项目厂区须合理布局,各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采用隔声、减震等防噪设施等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废包装袋、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黄岛分局 |
联系电话: |
85166723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双珠路166号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