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24日 | 所属地区 | --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洛环涧表〔****〕*号
关于**神佳电子陶瓷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神佳电子陶瓷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高新开发区滨河路**号*幢*层北的留学生创业园内,项目所在园区西侧为**疋姆泰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北侧隔延光路为张庄社区和华阳峰渡小区,东侧为火炬大厦,为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
*、营运期,本项目磨料、进料、搅拌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本项目三辊轧机、箱式电炉等设备生产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根**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关于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的要求;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mg/m*”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要求及**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要求;本项目四厂界噪声应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抽检废品、废UV灯管、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在车间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设置明显的危废标志,容器上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危废台账管理。
*、本项目若涉土地、规划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分局审批。
为您推荐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