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884048
传 真:0535-6887519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邮 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烟台清泉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海洋牧场二期项目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埠岚村东北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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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清泉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为扩建,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埠岚村东北海域 。主要建设以底播养殖和管护平台建设的主体工程;以及员工生活垃圾、污水,废液压油,底播前的敌害生物和平台插桩悬沙,噪声和废气等为主的环保工程;以船舶泊位为主的依托工程。项目用海总面积120.0765h㎡,底播养殖面积120.0140h㎡,管护平台面积。0.0625h㎡。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使用符合规定的船用清洁燃油,强化设备维修保养,采用高效能的发电机,减少废气排放。(2)废水:①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②船舶含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满足《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4)固废:①员工的生活垃圾和底播前清理的海洋敌害生物经收集后,均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理。②管护平台产生的废液压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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