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服装服饰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胶州市阜安工业聚集区阜东大道107号 |
建设单位: |
青岛天新格工贸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 |
公示时间: |
2018年08月09日
至
2018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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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建于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阜东大道107号。项目(整个厂区)东侧由北向南依次为青岛公交集团胶州巴士有限公司、青岛敬业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南侧为青岛德固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侧隔路由北向南依次为废品回收处、门头房、青岛敏根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北侧隔阜东大道由西向东依次为门头房、阜安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青岛远东信元制衣有限公司。本项目位于厂区南侧。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从事服装服饰制造,主要生产设备有片皮机、削匀机、水鼓、压光机、裁料机、缝纫机、熨平机等20台(套),主要原辅材料为皮革160平方英尺/年、布50码/年、配件80万套/年、试剂0.01吨/年。项目达产后,年生产服装服饰8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生产废水先经絮凝沉淀处理,再进入青岛滕诚众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絮凝沉淀池、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废机油、废试剂桶、废机油桶等作为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四)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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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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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胶州市环境保护局 |
联系电话: |
82206395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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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三楼环保窗口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