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04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受理号 | 20190028221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宏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扩建) |
文件名称 | 东环建【2019】20089号 关于东莞市宏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审批文号 | 东环建[2019]20089号 |
审批时间 | 2019-10-01 |
批复文件 | 附件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
联系电话 | 83344396 |
传真 | 83436000 |
通讯地址 | 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8楼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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