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26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5月2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884048
传真:0535-6887519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邮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危化品及危废库建设项目 |
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秀林路2号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在秀林路厂区内建设危化品及危废库建设项目,分类存储秀林路厂区的危化品、油品及危险废物。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秀林路2号。项目占地面积600m2。 |
⑴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存储过程中受温差影响,会有少量VOCs从桶盖缝隙逸出造成损耗。本项目拟在油品库、危化品库和危废库内安装通风换气系统,整个仓库运行时保持微负压。产生的VOCs由通风系统引风机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沿15米高排气筒H1排放,VOCs能够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要求。 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⑵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量及处理方式均不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污染的环节采取了有效措施,在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设施维护的前提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⑶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0~80dB(A)。本项目噪声源强较小,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运行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⑷固废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空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和废劳保用品。同时,本项目危废库除收集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之外,还要暂存秀林路厂区产生的危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运走处置。危废库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
为您推荐 山东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