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24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宣城市腾飞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米PVC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米PVC管材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开发区创业路31号租赁宣城市祥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号厂房
建设单位:宣城市腾飞塑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2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宣城市环保局已于2018年1月16日就企业违法行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PVC管材生产流水线,实现年产100万米PVC管材的生产规模。
1、废气
项目在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在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使项目废气粉尘(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标准及有机废气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中的相关要求。项目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敬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报告表》要求,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台帐,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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