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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6月3日拟对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件医用卫生材料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年11月07日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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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7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交通运输 行业类别 国道
项目详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件医用卫生材料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件医用卫生材料项目

    长垣县丁栾镇工业区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灭菌、解析工序产生的环氧乙烷,本次评价以非甲烷总烃计。

    灭菌、解析废气经通过真空泵从灭菌柜排入一套“二级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规定的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10kg/h)。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医药制造行业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60mg/m3,建议去除效率90%)。

    项目厂界外应设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西厂界50m,东厂界16m,南北厂界无需设置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净化车间清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净化车间清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缝纫机、绷带机、绷带分切机、医用垫机、中单机、纱布块机、棉签机、棉球机、口罩机、帽机、真空包装机、分切机等设备噪声等,噪声源强度在65~80dB(A)之间,项目各高噪声设备均安装有减震基础。运营期各厂界及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处置方式:下角料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二级水洗塔吸收废液及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的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2

    新乡市大华起重机械厂年加工500套起重配件项目

    长垣县起重工业园区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92m3/d(57.6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 300mg/L、BOD5 180 mg/L、NH3-N 25mg/L、SS 200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排水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要求及长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铣床、插床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消减,厂房经密闭后具有良好的降噪效果,为进一步减小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评价要求各高噪声设备定期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行导致的噪声增高。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边角废料的产生量为4t/a,厂区内设置有一般固废暂存间,该部分固体废弃物在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项目营运过程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t/a,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若干专门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在营运期间废液压油0.2t/a,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评价建议在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厂区内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区内暂存后由厂家回收。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关于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做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3

    河南省冠宇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米滑触线及300台电动葫芦项目

    长垣县魏庄工业园区纬三路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气

    项目设置封闭的混料房,混料环节和粉碎机均位于混料房内,混料、粉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本项目挤出工段、喷码工段有机废气共用一套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工段用油性漆进行喷漆,产生涂装废气,评价要求涂装房密闭,设置抽风管+吸附棉+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距面源中心)为无超标点,无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区域内为企业、道路等,无村庄等敏感点,评价要求在卫生防护区域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挤出机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240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 300mg/L、NH3-N30mg/L、总氮50mg/L、总磷4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清运作农肥。

    根据以上分析和落实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因此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混料机、挤出机、拉拔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消减,厂房经密闭后具有良好的降噪效果,为进一步减小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评价要求各高噪声设备定期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行导致的噪声增高。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边角废料的产生量为25t/a,厂区内设置有一般固废暂存间,该部分固体废弃物在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项目营运过程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若干专门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漆桶、废稀释剂桶产生量为54个/年,定期交由油漆厂家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

    本项目在营运期间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光氧催化装置废灯管10个/年;废漆桶、废稀释剂桶产生量为54个/年;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58t/a;废吸附棉产生量1.8519t/a,废拉丝液0.6t/a。根据调查,厂区内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厂区内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

    河南博源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件车轮及联轴器项目

    长垣县魏庄办事处韩了村北地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量为115.2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村民拉走肥田,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职工不在厂区食宿,因此无油烟废气产生;项目运营过程不产生废气。

    3.噪声

    运营期噪声经过减振、墙体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钢屑、设备更换废机油及生活垃圾。

    废钢屑收集后在厂区暂存,定期外售废品收购部门;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注:1、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查阅方式:可到长垣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查阅。

    2.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长垣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888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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