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06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三环塑胶厂年产1000吨塑料管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7日(7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塑料管件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虎山街道麻车村荷花塘自然村18-1号
建设单位:江山市三环塑胶厂
建设项目概况:江山市三环塑胶厂位于江山市虎山街道麻车村荷花塘自然村18-1号,成立于2002年7月15日,企业未有项目报批,未有生产线投产,现项目拆除老旧厂房一幢原地建设,根据设计图,新增建筑面积852平方米。企业拟投资800万元,购置注塑机、破碎机,建设年产1000吨塑料管件生产线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汇入城市污水管网后送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环评建议企业在挤出机出口设置废气收集装置,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在破碎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的收集率为80%以上,经收集后通过高密度布袋除尘器处理,要求车间相对密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选用低噪声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有不正常噪声时立即检修;在厂区内多绿化;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避免在夜间作业;加强工人的日常操作管理,物品中转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放,避免非正常噪声的发生。经处理后其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送物资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联系人:江山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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