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
20190028345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豫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樟木头镇裕丰社区裕兴街1号B栋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豫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昌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废旧纸张、废旧金属等一般固体废物的回收,年回收废旧塑料200吨、废旧纸张500吨、废旧金属1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项目正常营运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 随着企业的建成,生产人员的增多,会从该项目所在的生态系统以外输入大量能量和物质(例如电、原料等),同时会向生态系统排放一定量的废物(例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使整个生态系统由自然生态系统向人及其它生物共同为中心的复合生态系统转变。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19-09-13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樟木头分局 |
联系电话 |
82600383 |
传真 |
82600383 |
通讯地址 |
樟木头镇东城区仙河大道建设大厦7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