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切换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招标网 > 2018年05月30日 > 审批项目 > 额敏县第一批农村公路第四合同段

额敏县第一批农村公路第四合同段

2018年05月3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633-1888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30日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进展阶段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行业类别
项目详情
  • 额敏县第一批农村公路第四合同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杰勒阿尕什镇阿克努拉村委会、喀尔尕勒东村委会、克孜勒黑亚村委会、农中村委会、喀拉苏村委会、木呼苏村委会、阔达尔村委会 236467.5
    额敏县交通运输局 刘建国
    陈大伟
    1482.2429 11.86
    2018-11-01
    新建
    四级乡村公路31.529km,路基宽7.5m,设计速度30km/h。
    有环保措施:
    路基、路面施工、施工便道或其它引起扬尘的工地采取定期洒水、在干旱季节频繁洒水多次,严禁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其他措施:
    粉状材料严禁在运输途中扬尘散落,运输与堆放应有篷布遮盖。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临时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回用排放至项目区降尘
    其他措施:
    严禁在水体附近堆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油类、PH值高的物质,以免污染水体。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措施后通过沉淀后回用,排放至项目区降尘
    其他措施:
    对含有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粉煤灰、油类、pH高的物质以及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不得堆放在渠、河、饮用水源等水体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要集中定点收集,并及时填埋,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废渣石,应本着因地制宜利用的原则,首先应尽量为工程本身利用,以利于减少占地和节约工程费用。道路建设用地土石方及挖方,应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加盖土工布等防尘网罩,用于回填路基。废方可回填取土场,多余的部分外运至额敏县建筑弃土堆放场或其他需要弃土的填方的土地。
    有环保措施:
    (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2)要合理的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对个别影响较为严重的施工场地,须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隔声屏障。(3)文明施工,做好发电机械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与维修,以减少施工作业中的噪声排放。(4)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由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配置个人防护措施,如带耳塞,头盔等。(5)工程施工应使用商品混凝土,一些建筑构件,应尽可能在合适的场地预制好再运往现场装配。
    有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要管理好施工车辆和人员,按施工便道通行,防止占用范围扩大,每一标段的承包商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最大程度保护目前的林带和植被。(2)严格按设计要求中的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结束后,做好料场施工、弃方在内的各类施工迹地的恢复工作,压紧夯实。(3)在料场挖砂、采石取土时,施工便道应利用原有便道,建议控制料场便道的宽度在4.5m范围内,严禁违规开辟新道,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封闭施工便道,以利于植被恢复。(4)严格执行“无捷径”原则,所有车辆及机械要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保护植被和土地表面结构不受破坏。(5)弃土场应与原地形地势尽可能基本一致,不影响原区域整体景观,工程结束后,取弃土场外围不得堆存未利用的土石方、砂石料。(6)加强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对临时占地占用的中覆盖度草地进行复垦,恢复其草场功能。(7)提高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文明施工,对道路沿线景观影响降至最低。(8)施工营地应尽可能地租用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施工场地、拌和场等集中设置,尽量避免占用植被覆盖较好草地和林地。(9)对表土进行单独收集,用于绿化覆土或复垦。
相关工程参考
相关设备参考
相关服务参考
相关材料参考

为您推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

加载中...

广告

加载中...

广告